项目的提出是基于该总厂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,在该厂原有PVC型材800t/a,塑钢门窗1.5万㎡/a的基础上,通过中央六部委提出的“三北”地区推广塑钢门窗文件的论述,提出本项目是符合中央产业政策的。
沪ICP备12023716号-1 2017 ©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905号
欢迎访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系统及内容维护: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